建議零售價: ¥14.00/盒
亮健價:¥認證可見 / 盒
通用名稱: 伊曲康唑膠囊
生產廠家: 成都倍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
批準文號: 國藥準字H20010767
有效期:2026-09-03
是否拆零:是
阿奇霉素分散片
遂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
0.25g*10片
環吡酮胺陰道栓
北京雙吉制藥有限公司
0.1g*6粒(環利舒)
阿奇霉素干混懸劑
暉致制藥 (大連) 有限公司 (曾用名:輝瑞制藥有限公司)
0.1g*6袋/盒
頭孢特侖新戊酯膠囊
廣東博洲藥業有限公司
50mg*6粒
鹽酸多西環素分散片
富祥(大連)制藥有限公司(原大連泛谷制藥有限公司)
0.1g*12片
阿莫西林膠囊
通藥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0.25g*10粒*2板
伊曲康唑膠囊
成都倍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
0.1g*7粒
頭孢克肟片
浙江巨泰藥業有限公司(原優勝美特制藥有限公司)
0.1g*6片
硝酸益康唑噴霧劑
遼寧新高制藥有限公司
60ml(唯達寧)
土霉素片
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原廣東臺城制藥股份有限公司)
0.25g*100片
頭孢克肟膠囊
齊魯安替制藥有限公司
0.1g*12粒
甲硝唑凝膠
湖北康正藥業有限公司
10g(轟克)
頭孢拉定膠囊
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原廣東臺城制藥股份有限公司)
0.25g*100粒
酮康唑乳膏
福建太平洋制藥有限公司
15克
頭孢克洛緩釋片(II)
億騰醫藥(蘇州)有限公司原(蘇州西克羅制藥有限公司)
0.375g*6片
產品名稱 | 易啟康 伊曲康唑膠囊 0.1g*7粒 |
產品規格 | 0.1g*7粒 |
生產企業 | 成都倍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|
批準文號 | 國藥準字H20010767 |
性狀 | 本品內容物為類白色或淡黃色丸狀顆粒。 |
有效日期 | 730 |
主要原料 | 本品主要成分是伊曲康唑。其化學名為:順-4-[4-[4-[4-[[2-(2,4-二氯苯基)-2-(1H-1,2,4-三氮唑基-1-甲基)-1,3-二氧環戊基-4-]-甲氧基]苯基]-1-哌嗪基]苯基]-2,4-二氫-2-(1-甲基丙基)-3H-1,2,4-三氮唑-3-酮。 |
主要作用 | 1、婦科:外陰陰道念珠菌病。-2、皮膚科/眼科: - 花斑癬、皮膚真菌病、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。 -3、由皮膚癬菌和/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。-4、系統性真菌感染:系統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、隱球菌病(包括隱球菌性腦膜炎)*、組織胞漿菌病、孢子絲菌病、副球孢子菌病、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種少見的系統性或熱帶真菌病。 |
用法用量 | 為達到最佳吸收,伊曲康唑膠囊應餐后立即給藥,膠囊必須整個吞服。 1、念珠菌性陰道炎:每次200mg,每天二次,療程為1天或每次200mg,每天一次,療程為3天; 2、花斑癬:每次200mg,每天一次,療程為7天; 3、皮膚真菌病:每次100mg,每天一次,療程為15天; 高度角化區(如足底部癬、手掌部癬)需:延長治療15日,每次100mg,每天一次,程序為15天; 4、口腔念珠菌病:每次100mg,每天一次,療程為15天; 5、真菌性角膜炎:每次200mg,每天一次,療程為21天; 6、對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,如白血病、愛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,采用伊曲康唑膠囊治療真菌感染時,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會降低,劑量可加倍。 |
禁忌 | 1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。 2.孕婦禁用。除非用于系統性真菌病治療,但仍應權衡對胎兒有無潛在性傷害作用。 |
注意事項 | 1.對持續用藥超過1個月的患者,以及治療過程中如出現厭食、惡心、嘔吐、疲勞、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,建議檢查肝功能。如果出現異常,應停止用藥。 2.伊曲康唑絕大部分在肝臟代謝,因而肝功能異常患者慎用(除非治療的必要性超過肝損傷的危險性)。 3.當發生神經系統癥狀時應終止治療。 4.對腎功能不全的病人,本品的排泄減慢,建議監測本品的血藥濃度以確定適宜的劑量。 |
不良反應 | 在已報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應中常見胃腸道不適,如厭食、惡心、腹痛和便秘。少見的副作用包括頭痛、可逆性肝酶升高、月經紊亂,頭暈和過敏反應(如瘙癢、紅斑、風團和血管性水腫)。有個例報告出現了外周神經病變和Stevens-Johnson 綜合癥(重癥多形紅斑),但后者的原因不明。已有重要的潛在病理改變并同時接受多種藥物治療的大多數患者,在接受伊曲康唑膠囊長療程療程(約一個月以上)治療時,可見低血鉀癥、水腫、肝炎和脫發等癥狀。 |
貯藏 | 密封,置陰涼干燥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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